近日,由东湖区城管执法局牵头,联合区检察院,召开东湖区督促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磋商会,邀请江西财富购物广场、南昌千花伴公园等28家辖区驻区企业单位参加,会议传达了中央、省市各级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整治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,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重点就辖区企业单位排水单元改造公益诉讼有关事项进行磋商明确。
雨污分流项目既是重大的生态工程,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。企业雨污分流改造是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企业内部雨污水管道整改工作因为数量多、点位分散、负责人环境保护意识良莠不齐等原因,成为整个城市雨污分流的重点难点问题之一。根据《城镇污水排水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和《南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》第九条等法律条例规定,各企业要按照“依法排水、权属治理”原则,担当社会责任,积极开展雨污分流改造,并根据南昌市委、市政府印发《南昌市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确保在2024年底完成排水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任务。
“企业单位要强化整改责任心和紧迫感。区检察院将充分行使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对不配合雨污分流、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,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。”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红说。
为此,东湖区城管执法局联合检察院紧扣改造任务主线,积极探索破题之法,以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为切入点,聚焦雨污分流问题,将雨污分流公益诉讼的宣传、走访、执法一体联动,积极为雨污分流提供检察方案,采取严厉措施加大对整改推进工作的全面督查。城管执法局摸排掌握排水管网分布、走向及错接、漏接、混接情况,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,并结合法律要求,进一步提高企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的主体认识。
东湖区水治办对接组组长、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建文表示:“下一步,我区将紧盯‘雨污分流、各行其道、污水进厂、雨水入河’的总体要求,以‘逢山开路、遇水架桥’的攻坚精神,科学统筹实施,持续谋划推进,进一步坚定信心,务实举措,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三年整治行动任务,为做好南昌山水文章,打造美丽中国‘江西样板’,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,做出东湖新的更大贡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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